为进一步增强我校教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,纯洁思想,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,树立公正廉洁的风气和正确的人生观、价值观,我校在2021年9月6日下午召开的教职工大会上学习了《党的十九大以来贵州省查处违纪违法党员干部案件警示录》,由学校党总支组织委员、副校长张磊同志带领学习。
张磊同志对独山县委原书记潘志立,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,单独或默许其子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财物;贵州茅台酒厂(集团)公司原党委副书记、董事长袁仁国十八大后不收敛、不收手,对党不忠诚,做“两面人”水城县原县委、常务副县长陈勇,违反政治纪律,落实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、打折扣,与涉案人员串供、转移、隐匿证据,对抗组织审查;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原秘书长邓志宏身为党员领导干部、国家公职人员,严重违反政治纪律,与他人串供,订立攻守同盟,销毁证据,对抗组织审查;晴隆县政协原副主席、县草地畜牧中心袁主任张大权违反组织纪律,不如实上报个人重大事项;进行了一一学习。
张磊同志还要求全校教职工要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,与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,深刻认清新形势下改干部职工作风的重大意义,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严格要求自己,真正做到廉洁自律,行动自觉。二是切实做到“守纪律、讲规矩”,将“行动自觉”融入平时工作和生活中,谨言慎行,严格自律,形成守纪律、讲规矩的“习惯”,共同维护全局荣誉和良好形象。
通过此次学习全校职工受到了一次深刻的廉政警示教育,并表示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,要引以为戒,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、价值观,筑牢思想政治防线,做到自重、自警、自律,并结合自身,立足岗位,干好教育教学工作,做遵守法律的好公民,做新时代中国好老师。